本網訊(通訊員:王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令第52號)、《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號)、《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及《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5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放射工作人員應定期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我中心作為廣東省衛計委認可的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于2014年4月29日印發了《關于開展2014年度廣州市放射工作人員培訓的通知》(穗疾控辦[2014]35號),計劃本年度從5月至9月每月舉辦一期放射工作人員培訓班(共5期)。經過科室同事們在開班前的精心協力準備以及辦班期間的團結協作,最后一期培訓班于9月12日順利結束。
今年放射工作人員培訓班共培訓學員666人,辦理培訓合格證書654人,平均每期學員約為133人。各期次培訓班均邀請了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南方醫科大學、廣東省衛生監督所以及我中心放射衛生科的專家們進行現場授課。學員們課堂學習氛圍濃郁,并經過課程學習、考試等環節,對最新的放射防護知識和有關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認識,達到了預期培訓目的。
(攝影:王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