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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中心完成南沙自來水廠工程預評價
            發布時間:2010年05月12日 00時         被閱覽數: 5206 次

            本網訊(通訊員:王志偉)隨著南沙地區大開發、大建設、大發展的蓬勃開展,供水系統工程要先行,且適當超前,作為南沙重要配套市政設施的供水項目需在高起點、高標準上提前投入,南沙開發區的建設,意味著所有基礎設施將提前投入,城市供水是其中一項重要項目。廣州南沙開發區南沙自來水廠是廣州南沙開發區整體建設中一項重要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成后主要為沙灣水道以南的南沙地區提供生活和工業用水。

            受廣州臨海水務公司委托,我中心對南沙自來水工程(一期)進行衛生學預評價。此次預評價是由中心王鳴主任作為項目負責人,中心杜琳書記、陳坤才副主任以及環境衛生科鐘科長等為項目組成員進行的衛生學預評價。此預評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200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等為依據,涉及到22項法律法規、衛生標準、技術規范、行業標準和地方性法規,項目組對南沙自來水工程(一期)項目從衛生學角度論述南沙自來水廠水源水質情況、流行病學調查、工程完成后出廠水水質(預測)、建設項目的工藝流程、原供水管網狀況、突發事件應急措施等相應的衛生要求及有關危害因素,并對水源水、南洲水廠出廠水水質監測的共43個項目200多項數據以及南沙區、番禺區疾控中心的監測數據進行分析,對廣州南沙自來水廠工程(一期)的取水點和廠址選擇、水處理工藝、項目建成后與原管網連接水質狀況等進行衛生學預評價,提出衛生方面的危害因素控制措施和建議。

            此次衛生學預評價從公共衛生的專業角度論證了廣州南沙自來水廠工程(一期)項目的可行性,評估和預測了項目建設及運行后影響水質的因素,提出了改進措施,為保證建設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原水和出廠水水質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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