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龐杏林)根據廣東省衛計委粵衛辦函[2016]524號文和廣東省疾控中心粵疾控函[2016]243號文的工作要求,我中心于2016年11月10日-11日參加了廣東省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與評價能力考核和集中復核。廣東省衛生廳衛監處、廣東省疾控中心組織本次考核和復核的工作。我中心副主任劉華章同志帶領質量控制部和公共場所與工程衛生部共12人參與本次現場考核和資質復核工作。
考核組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檢驗方法》、《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評價機構技術能力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了現場技術能力考核。我中心順利通過公共場所現場檢測分組實地操作考核、各種技術和質控資料審核、現場提問授權簽字人等考核環節。考核組專家一致認為本中心重視質量管理體系的建設,現場檢測技術過硬,實驗室技術能力全面,符合《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評價機構技術能力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一致同意向廣東省衛生廳建議批準我機構繼續開展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評價項目四大類33項,授權簽字人15名。同時建議我中心應進一步加強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順利成為第一批通過廣東省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評價機構復核的檢驗機構。
(攝影:王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