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擬對中心小額零星維修工程招聘結算審計單位,本中心分別于2018年5月21日、6月6日兩次掛網招標本項目,因兩次前來投標的合格供應商不足三家,招標失敗,此項目第三次采購,無論有幾家供應商投標,都以談判的方式確定供應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一、項目編號:GZCDC服采[2018]008號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零星維修結算審計項目(第三次采購)
四、投標時間:2018年7月26日至8月1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四、投標文件提交地點: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7號樓7209室。
五、談判時間:2018年8月2日9:00
六、談判地點: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7號樓7202室
七、項目內容及需求:
1. 服務期限:三年。
2. 服務要求:
(1)根據委托項目的要求制訂咨詢服務計劃,安排項目咨詢服務人員。
(2)向招標人收取資料,并對招標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
(3)進入建設項目現場踏勘,調查、核實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
(4)對建設項目的內容按有關標準規范、定額、規定逐項進行評審,確定合理的工程造價。
(5)對造價咨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向項目招標人進行核實、取證。
(6)會同招標人和相關人員對項目進行核對,經核對后確定評審結果,出具書面報告。
3. 報價要求:
(1)參考以下格式提供報價。
報 價 書
致: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項目名稱 |
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零星維修結算審計項目(第三次采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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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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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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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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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
若送審造價金額≦10萬元時,按 元/宗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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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送審造價金額﹥10萬元時,按 元/宗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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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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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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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日 期:
(2)報價包含全額含稅發票、報酬、乙方人員差旅費及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全部費用,所有價格均為人民幣報價,金額單位為元。
八、供應商資格:
1. 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財務狀況報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該證明材料)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該相關材料)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 投標人必須是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門登記的從事社會工作服務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投標人須具備工程造價咨詢乙級或以上資質。
5.投標人近兩年完成過廣州地區政府零星維修結算審計工作。
6.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九、投標文件組成:
1.封面(要求注明投標項目名稱、投標公司、聯系人、聯系電話、地址、加蓋投標公司公章);
2.投標資料目錄;
3.報價文件:按照滿足上述需求要求前提下進行報價;
4.營業執照副本等復印件;
5.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
6.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7.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原件;
8.經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9.負責本項目的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職稱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10.相關服務質量保障承諾。
11.過往項目開展證明材料(如合同);
12.其他需要附加的材料。
(備注:上述資料全部采用A4紙規格,編排頁碼后裝訂成冊。)
十、評審標準:采用最低價評標法。
十一、聯系事項:
采購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20-36052333-7211
監察室聯系人:龍先生 聯系電話:020-36055870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啟德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