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于2011年購置一臺血液分析儀、2012年購置一臺生化分析儀,現需聘請公司對上述兩臺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擬邀請供貨商廣州蘭山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中心進行價格談判,現將信息公開,若在本公告發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本公告內容無異議的,談判將如期進行。
一、項目編號:GZCDC服采[2018]014號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血液分析儀和生化分析儀維護保養及相關服務項目
三、質疑時間:2018年9月4日至9月6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四、談判時間:2018年9月7日9:00
五、談判地點: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7號樓7202室
六、項目內容及需求:
(一)服務期限:一年。
(二)主要設備清單:
序號 |
設備名稱 |
品牌、型號 |
單位 |
數量 |
購置時間 |
設備價格 |
1 |
血液分析儀 |
EXIGO EOS |
臺 |
1 |
2011年12月 |
19.8萬元 |
2 |
生化分析儀 |
DREW Trilogy |
臺 |
1 |
2012年11月 |
59.8萬元 |
(三)服務要求:
1. 供應商需具備廠家授權相關資質。
2.服務期內,供應商根據采購人的設備使用頻率、狀況,在約定的時間進行保養次數,保養頻率保證每月一次小保養,一季度一次大保養(整機維護),并做好保養記錄表。
3.設備如果在自然損耗情況內以及按照供應商要求的使用方法的情況下發生的任何故障,供應商進行無條件維修,包括免費更換零配件,并提供服務期內所需的專用MPV20UL微量采血管、質控品和標準品,如有血球生化腐蝕液路管免費更換。
4.服務期內,供應商提供免費上門服務,并在電話叫修后2個工作小時內(或按雙方協商規定好的時間內)趕到甲方處為設備進行故障排除,常規修復時間在1小時至1天(視故障情況而定,或與采購人協商好的時間內),如未能修復故障設備時提供方案給予解決需求。
5.服務期內,為確保采購人設備的正常運行,采購人需使用經雙方協商并一致認可的耗材時,供應商將以優惠價格向采購人提供,并免費送貨上門安裝。
6.根據年保存在的問題,供應商安排資深工程師對采購人進行設備的使用維護針對性培訓,雙方協商安排培訓時間上門教會設備使用人員對機器出現簡單故障的處理方式,并解答用戶對機器的性能以及使用方面的問題。
7.因供應商方面原因造成的零配件損壞,經查實后由中標人負責免費賠償。
七、供應商資格: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財務狀況報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該證明材料)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該相關材料)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 必須是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門登記的從事社會工作服務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八、談判文件組成:
1.封面(要求注明投標項目名稱、公司、聯系人、聯系電話、地址、加蓋公司公章);
2.資料目錄;
3.報價文件:按照滿足上述需求要求前提下進行報價;
4.營業執照副本等復印件;
5.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
6.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7.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原件;
8.經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9.維保方案及服務質量保障承諾等;
10.其他需要附加的材料
(備注:上述資料全部采用A4紙規格,編排頁碼后裝訂成冊。)
九、聯系事項:
采購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20-36052333-7211
監察室聯系人:龍先生 聯系電話:020-36055870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啟德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