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傅雪松)為了解和評估日本地震地區核電站事故對我市飲用水放射性污染的影響,加強我市生活飲用水放射性物質監測工作,根據廣東省衛生廳的工作部署和市衛生局《關于開展生活飲用水放射性物質監測工作的緊急通知》(穗衛監督[2011]9號)工作要求,我中心領導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相關科室開展生活飲用水放射性污染監測工作。
2011年4月初起,我中心食品與飲用水衛生科在廣州市自來水公司的大力配合下,不顧艱辛,克服路途遙遠,在完成大量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堅持每星期對江村一廠水廠(屬西江水系)、新塘水廠(屬東江水系)、南洲水廠(屬北江水系)和白云區穗云自來水公司(屬流溪河水系)的出廠水進行采樣,并送中心放射衛生科實驗室檢測,檢測指標包括總α放射性和總β放射性。
經檢測,江村一廠、南洲水廠、新塘水廠、白云區穗云水廠的出廠水的水中總α,總β放射性均未超出標準限值兩項指標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
(攝影:孫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