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認可委秘(實)[2009]0333號文通知,中國合格評定認可委員會(CNAS)委派的現場評審組于2009年3月5日至6日對我中心進行了第三次監督評審。評審組依據CNAS-CL01:2006《校準和檢測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CNAS-CL09:2006《校準和檢測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微生物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CNAS-CL10:2006《校準和檢測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化學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作出了基本通過現場評審的結論,并提出了三個不符合項。我中心質量負責人按照領導層決議要求,于2009年3月9日召開整改工作會議,依據現場評審組提出的不符合項整改要求,在深入討論分析原因的基礎上,制定了不符合項整改工作計劃,由質量負責人組織實施整改計劃。目前相關責任部門均按照整改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了整改,質量控制科在3月25日前完成了整改跟蹤驗證及證據收集,并將整改記錄、證據等匯編成冊寄交中國合格評定認可委員會,整改工作業已完成,達到預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