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全市疾病、媒介生物監測、預測預報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與控制;負責實施免疫規劃和各類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綜合評價、疫情報告等;負責對食品污染物、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學校等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學監測、檢驗與評價;組織對重大疾病、傳染病暴發流行、食源性疾病、環境污染、生物化學恐怖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等工作任務。現因業務發展需要,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人才。
一、擬招聘崗位(專業)、學歷、人數及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擬招聘的崗位(專業)、學歷及人數:
所學專業 |
聘用崗位 |
學歷 |
學位 |
所需條件 |
招聘人數 |
公共衛生 及相關專業 |
業務科室 |
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應屆大學畢業生、30歲及以下 通過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 |
8 |
衛生檢驗 及相關專業 |
檢驗科室 |
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應屆大學畢業生、30歲及以下 通過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 |
4 |
分析化學 及相關專業 |
檢驗科室 |
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應屆大學畢業生(2名)、30歲及以下 通過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 |
2 |
分析化學 及相關專業 |
檢驗科室 |
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社會人員(2名)、35歲及以下 具備5年以上實驗室相關工作經歷 |
2 |
財務管理 |
財務科會計 |
本科 |
學士 |
應屆大學畢業生 通過大學英語四級(CET-4)考試 |
1 |
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列入“211”工程大學的高等院校畢業生。 |
|||||
合 計 |
17 |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應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及以下資格條件:
1、財務管理專業要求具備本科學歷、學士學位,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四級(CET-4)考試;
2、其余專業要求具備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30歲及以下,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
3、社會人員需具備5年以上實驗室相關工作經歷,35歲及以下;
4、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列入“211”工程大學的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形式和程序
1、報名時間:自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7日止。符合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前來本單位人事科報名,或把簡歷郵寄至本單位。
2、聯系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嘉禾街聯邊村啟德路1號1704房(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郵編:510440。
聯系電話:020-36055822、020-36055829
聯系人:張嘉偉、羅春妮、解建軍。
3、資格審查:由單位人事科按照條件,對應聘簡歷進行資格審查,凡符合招聘條件者,均在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上公布名單(中心主頁:http://www. gzcdc.org.cn),每個崗位需有三名或以上報名者,方能開考。
4、考試
(1)時間:2013年4月下旬前完成(具體時間另行在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上公布)。
(2)考試地點:專業考試(筆試)地點另行通知,操作考核和面試在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
(3)考試范圍:考試包括專業考試(理論筆試和操作考試)及面試,內容為專業相關知識。
(4)考試的辦法:
專業考試:采用百分制,由理論筆試和操作考試構成。其中,理論筆試占80%、操作考試占20%。
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及進入面試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及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上公布。按成績高低以1:5比例進入面試環節,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1:3比例進入面試。
面試:面試采用百分制,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以及本專業相關知識等。
總成績:考生總成績采用百分制,由專業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構成。其中,專業考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
5、體檢:
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費用由本中心支付。
6、考核:
就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
應聘人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人選。
7、聘用:
根據考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果,本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對擬聘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圍對應招聘公告的范圍)。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將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
三、應聘人員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報名時,簡歷中需附有各類獲獎證書證明材料、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及聘書、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
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